根据坦桑尼亚船务管理公司(TASAC)的通函,已强制性指定为独家船舶代理,专门处理与航运代理有关的文件事务,从货柜航运公司 (liner principal) 接收进口及出口文件并将这些文件传发给航运公司委托的货运代理。以下的具体重点以供参考及遵守:
覆盖范围:所有进口坦桑尼亚境内的货物(本地,过境和转运)
生效日期:2019年7月3日
货柜航运公司至TASAC的文件:必须在船舶抵达前至少4天发送装运指示提交期限:依据装货港指示或至少船舶於装货港启航前8位海关编码 (HS Code):必须在载货清单和提单上列出及时,准确,完整的装运指示:载货清单必备规定任何延迟提交和差异:将导致海关罚款和清关延误
提单修改:将被卸货港海关处以罚款和进行更改
中转或抵达坦桑尼亚港口的货物提供商品编码的新要求
尊敬的客户,您好!
根据坦桑尼亚政府最新要求,所有经达累斯萨拉姆港卸船的货物(包括进口中转货物),都必须提供货物的HS Code。
从即日起,对您的经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出口到东非区域的货物,请务必向中远海运装港代理提供货物的HS Code.
非常感谢您对中远海运的支持和配合。
坦桑尼亚暂停托运人指定内陆集装箱堆场提名
请注意,根据坦桑尼亚政府于2019年6月14日发布的第462号通知,托运人指定内陆集装箱堆场提名(ICD Nomination) 自2019年6月18日起已被暂停,为期六个月。为遵守规定,阿联酋航运已停止接受托运人的内陆集装箱堆场提名并立即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