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巴萨(Mombasa)是肯尼亚第二大城,东非最大港口,滨海省首府。位于肯尼亚东南部沿海,东临印度洋,是进入肯尼亚内地的门户,距肯尼亚首都内罗毕480公里。十九世纪后期,为适应海上运输的发展和大型机动船只的停泊,开始在城市西部建造新港,并逐步扩大。新港又称基林迪尼港,斯瓦希利语为“深水的意思”。港宽水深,口岸开阔,码头泊位之多,货物吞吐量之大和机械化程度之高,在东非均居首位。它不仅是肯尼亚进出口货物的主要集散地,也是乌干达、布隆迪、卢旺达、刚果(金)东部和苏丹南部货物的重要出海口。
经济产业
蒙巴萨有炼油、修船、机修、纺织、水泥、金属加工、食品等工业。有铁路、高速公路及输油管道通内罗毕,公路北通马林代等重要港市,南通坦桑尼亚。港口设备先进,输出本国及邻国乌干达、坦桑尼亚、布隆迪、卢旺达部分物资,主要有咖啡、剑麻、棉花、皮革、椰干等。
主要出口货物为象牙、皮张、纤维、棉花、茶叶、椰干、咖啡、木材、糖浆、肉类及奶制品等,进口货物主要有机械、车辆、纺织品、粮食、建材、食品、糖及工业品等。
目前广州到蒙巴萨海运可以走海运直达,航程18天,船公司COSCO。也可以经新加坡/丹戎帕拉帕斯港口中转,航程23-27天左右。
肯尼亚标准局(KEBS)于2005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出口前标准符合验证计划(PVoC)。在实施PVoC计划之前,肯尼亚采取对进口货物实行到货验证制度,但容易导致货物进港的延迟,而且对于不合格的产品,KEBS还需将其遣返或以不污染环境的方式销毁而造成额外负担。因此,从2005年起开始采用PVoC这种出货前验证的方式。大货出口肯尼亚前,需要在国内先办理PVOC认证,取得COC证书后,目的港才能清关。这点需要注意。
关税
非洲同盟国以外国家进口需缴纳关税Common External Tariff (CET), 税率大概如下:
1.原材料、未加工物资 0%。
2.半成品、需再加工物资 10%。
3.成品 26%。
禁止进口的物品包括:伪造货币的纸币或硬币,不雅或淫秽物品,未经适当授权的印有肯尼亚国徽标记或少尉徽章的文章,麻醉药品,危险废物,所有含汞的肥皂和化妆品,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使用过的废旧轮胎,和各类冒牌货品。
须获批准才能进口的商品包括:邮资盖印机、捕猎器、未锻轧的珍贵金属或保湿、武器和弹药、破坏臭氧层的物质、转基因产品、骨头、角、象牙等。
进口文件
进口肯尼亚需要提供如下文件:
(1)商业发票
(2)装箱单
(3)提单
(4)进口报关单(IDF Form C-61)
(5)海关价值申报表(Form C-52)
(6)商检证书(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)